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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题十三

来源 :考试网 2020-02-29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名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中赠与物已经交付,选项BC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ABC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D选项不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

  A.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B.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人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选项AB不是法定解除的情形,不应该选。选项CD是法定解除的情形,当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双方抵销的债务,应都已届清偿期

  B.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C.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D.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领受,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B.债务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1)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C错误。(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物费用后归国家所有;D错误。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种类违约责任相互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B.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条款;C错误。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选项A中是出卖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选项B中是已经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此选项C中是买受人承担风险。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债权人承担;因此选项D中是买受人(债权人)承担风险。

  【例题·判断题】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判断题】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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