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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八

来源 :考试网 2020-02-10

  【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6年)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而非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选项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4)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而非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B.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C.公司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答案】A

  【解析】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资委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考题5·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和外聘方式是( )。(2018年)

  A.由董事会聘任或外聘

  B.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由监事会解聘或外聘

  C.由监事会聘任或外聘

  D.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或外聘

  【答案】A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单选题】陈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章程拟定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3年)

  A.陈某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陈某不可以再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答案】D

  【解析】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人数3人~13人。

  【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C.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D.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为中国公民

  【答案】D

  【解析】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发起人只能是自然人

  B.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发起人的人数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D.发起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答案】C

  【解析】(1)选项A: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选项B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选项D:发起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委派丙负责租赁仓库供公司使用,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以自己的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仓库租赁合同义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若贸易公司未能成立,戊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B.贸易公司成立后,戊仍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C.贸易公司成立后,对租赁合同明确表示承认的,戊可请求贸易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D.贸易公司一经成立,戊即可请求该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答案】ABC

  【解析】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相对人而言,合同中载明的主体是发起人,所以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但是,公司成立后,对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判断题】甲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期间,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认股人蒋某在填写了认股书后并未如期缴纳股款,为保证公司顺利设立,发起人未经催缴即对蒋某认购的股份另行募集,该募集行为有效。( )(2018年)

  【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

  【判断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

  【答案】√

  【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12年)

  【答案】×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判断题】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2017年)

  【答案】√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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