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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练习题七

来源 :考试网 2019-11-04

  【例题·单选题】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甲乙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根据规定,甲、乙解除合同,不影响持票人丙的票据权利,票据基础关系的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这里甲支付给丙票据款后,还可以请求乙返还5万元价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在填写票据时,下列选项中,应当遵守的有( )。

  A.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并一致

  B.收款人名称必须清楚并不得更改

  C.签章应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D.标明签发票据的原因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的成立。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A正确。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B正确。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C正确。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票据上更改特定记载事项的,将导致票据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该记载事项的是( )。

  A.付款人名称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记载事项。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当事人取得票据的情形有:(1)从出票人处取得;(2)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即背书);(3)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本题中是因为企业合并获得票据,不用背书。

  【例题·多选题】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1)行为人合法取得票据,即取得了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A错误,D错误。(2)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正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丙的前手乙没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C正确。

  【例题·多选题】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

  A.已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B.支票

  C.未承兑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挂失止付。根据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该期限是( )。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票据时效,自出票日起6个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时效。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 )。

  A.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B.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他人假冒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上未记载出票地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因此这不影响票据效力,不构成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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