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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习题二

来源 :考试网 2019-10-10

  【高频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经典例题】

  【(2018年)·单选题】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需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股东缴纳出资。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所以,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2018年)·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

  B.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C.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程序——股东缴纳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

  B.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

  C.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程序

  D.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选项A正确。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选项B正确。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选项C正确。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选项D错误。

  【(2017年)·简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属于抽逃出资。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100万元的本息。

  (2)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合法。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7年)·综合题】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事项未作其他特别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2)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对乙公司实际出资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分别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1)丙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合法。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因此甲无需补足贬值部分。

  (3)乙应当补足出资30万元,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B.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公司法已经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也没有货币出资额的比例限制,选项ACD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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