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习题及答案三
来源 :考试网 2019-09-21
中1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该要约压根儿未生过效,谈不上失效。
17.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
1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拍卖公告
D.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1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作了准备的要约
正确答案:A,B,D
解析:选项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只要没有法定的不得撤销事由,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2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直接影响该格式条款的效力;(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无效。
21.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双方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且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B.甲公司应当在上海交货
C.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D.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正确答案:A,C
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
2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3.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正确答案:正确
解析: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4.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视为有效承诺。(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5.要约只要是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即送达。( )
正确答案:正确
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 ,即为送达。
26.王某通过Email向张某发出要约,张某回复邮件作出承诺,已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地,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地。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乙地。( )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承诺的收件人为要约人(王某),本题合同的成立地点应当为甲地。
27.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8.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29 [简答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解析:(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根据规定,要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二是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该信函内容具体明确,且甲公司明确表示如果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该函件符合要约的条件。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题中,乙公司对价格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其回复函件属于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在本题中,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不得撤销要约。甲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买卖合同成立。
30 [简答题]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3天内承诺有效。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由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解析:(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属于要约。
【解析】①该电报内容具体确定;②“3天内回复有效”表达了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价款和数量均作出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3)甲公司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