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前刷题八
来源 :考试网 2019-08-31
中十一、人身保险的不丧失价值原则
【单选题34】2014年10月,向某为自己18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自杀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B.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答案】B
【解析】(1)2014年10月至2017年,向某儿子自杀时距保险合同成立已经超过2年,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如果2016年2月自杀,未满2年,则应确定向某儿子自杀时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不是,保险公司不必给付保险金。
十二、票据行为
【多选题3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有( )。(2017年)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B.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答案】BCD
【解析】(1)法定禁止背书的情形有3种:①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选项C);②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选项B);③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选项D)。(2)选项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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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36】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下列关于甲公司汇票质押生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
A.甲公司只须和乙银行签订该汇票的质押合同即可生效
B.甲公司只须将该汇票交付乙银行占有即可生效
C.甲公司只须向乙银行作该汇票的转让背书即可生效
D.甲公司应当在该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乙银行名称、签章,并将汇票交付给乙银行后方可生效
【答案】D
【解析】(1)票据质押的,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或者“为担保”、“为设质”等)字样;(2)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至少应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且由背书人签章)并交付。
【多选题3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 )。(2017年)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
【解析】选项AD:属于支票出票行为的绝对记载事项,但不能授权补记。
十三、票据权利
【判断题38】持票人对票据承兑人的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2016年)
【答案】√
【单选题39】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2014年)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答案】B
【解析】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2年3月20日)起算。
十四、票据伪造
【单选题40】下列关于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B.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C
【解析】(1)票据伪造的界定: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选项C)、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均属于票据伪造。(2)票据伪造的法律责任:①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②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③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选项A)。
【单选题4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1)选项A: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