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前刷题二
来源 :考试网 2019-08-28
中一、个人独资企业
【单选题1】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2014年)
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
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
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
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
【答案】C
【解析】国家公务员(选项D)、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选项A)、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选项B)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多选题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答案】C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选项CD正确);(2)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选项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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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B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投资者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单选题4】王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甲企业),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其可决定50万元以下的交易。后李某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60万元的商品,乙企业不知王某对李某的授权限制,甲、乙企业因付款问题发生争议。关于甲、乙企业商品买卖合同付款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应由李某承担付款责任
B.甲企业应承担向乙企业付款50万元责任,余款由乙企业向李某个人追讨
C.甲企业不承担付款责任
D.甲企业应承担全额付款责任
【答案】D
【解析】“50万元以下”是王某对李某的任意限制,乙企业并不知情,该限制不得对抗乙企业(对乙企业没有约束力),因此,仍应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责任,而后甲企业要求越权签订合同的李某承担相应责任。
【判断题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失。( )(2014年,2017年类似判断题,2012年类似单选题)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判断题6】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9年)
【答案】√
【解析】关键看“登记”;如果投资人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则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多选题7】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李某为合伙人,关于李某在执业活动中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
A.李某造假引起合伙企业债务,由李某本人承担无限责任
B.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李某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
C.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李某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1)“造假引起的债务”属于特殊债务,应由肇事者李某承担无限责任(选项A正确),无限责任亦应先企业后个人,因此合伙企业应先对外承担责任,而后由李某赔偿合伙企业损失(选项B正确);其他非肇事者仅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2)“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属于一般债务,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正确)。
【判断题8】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018年)
【答案】√
三、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单选题9】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A正确);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2)选项C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选项C错误);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D正确)。
四、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单选题10】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A
【解析】选项A:普通合伙人自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必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不能获得一致同意的,退出企业只能考虑是否符合协议退伙或通知退伙的条件。
【判断题1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010年)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