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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题及答案十三

来源 :考试网 2019-05-23

  【考题·多选题】(2017年卷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特定事由提出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下属表述中,属于该类事由的有( )。

  A.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B.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持有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发生某些法定事由时,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定事由的有(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严重侵害股东知情权,股东会无法解决的

  D.公司严重侵害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判断题】(2014年)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为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单选题】(2011年)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相关人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相关人员的是( )。

  A.公司股东

  B.公司董事

  C.公司监事

  D.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解散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法院应予支持。

  【考题·判断题】(2017年)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正确答案』√

  【考题·单选题】(2017年)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B.张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D.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考题·判断题】(2016年)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考题·单选题】(2011年)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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