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易错习题集一
来源 :考试网 2019-01-15
中题型:判断题
【判断1】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为其控股股东A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除A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答案】×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判断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答案】×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判断3】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答案】√
【判断4】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答案】×
【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判断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
【答案】×
【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某些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判断6】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答案】×
【解析】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判断7】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答案】√
【解析】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判断8】委托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 )
【答案】×
【解析】“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代理。
【判断9】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答案】×
【解析】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即使经董事会同意也不行)。
【判断10】在委托代理中,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补充责任。( )
【答案】×
【解析】在委托代理中,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