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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试卷一

来源 :考试网 2018-12-14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C: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D: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

  【答案】B

  【解析】

  选项B:当事人受欺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

  【答案】D

  【解析】

  选项D: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4.

  【答案】B

  【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

  【答案】D

  【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甲)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

  【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甲的股权比例未达到10%;(2)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C: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4)选项D:本题所述情形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法定事由(对股东会作出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决议投反对票等三种情形)。

  8.

  【答案】B

  【解析】(1)选项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2)选项C: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一人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出资”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3)选项D:一人公司属于法人,一般情况下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

  【答案】D

  【解析】选项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属于应当“除名”的情形。

  10.

  【答案】D

  【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1.

  【答案】B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12.

  【答案】B

  【解析】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张三就单方面放弃了对李四1000元修理费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剩余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并且有权就这4000元向李四求偿。

  13.

  【答案】D

  【解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14.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2)选项D: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属于重大事件。

  15.

  【答案】C

  【解析】选项C:支票的出票人可以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16.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乙)应当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17.

  【答案】C

  【解析】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8.

  【答案】A

  【解析】

  (1)三个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2)交付>付款>合同成立时间。

  19.

  【答案】C

  【解析】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

  【答案】A

  【解析】(1)选项A: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选项BC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选项C)、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选项D)、赠送(选项B),均视同销售货物。

  21.

  【答案】D

  【解析】(1)选项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2)选项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3)选项CD: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在本题中,选项C运输公司的免费运输服务系为公益事业(灾区)提供,不视同销售;而选项D母公司的转让行为既非向公益事业也并非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应视同销售。

  22.

  【答案】A

  【解析】将办公楼出租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10×11%=1.1(万元)。

  23.

  【答案】B

  【解析】(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不含金银首饰),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2)增值税销项税额=[2925×80÷(1+17%)+(585+2340)×20÷(1+17%)]×17%=42500(元)。

  24.

  【答案】B

  【解析】甲公司就该“销售旧货”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12÷(1+3%)×2%=0.08(万元)。

  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不论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均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准予依法抵扣。(2)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6.

  【答案】A

  【解析】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

  27.

  【答案】C

  【解析】(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30万元),不得扣除。该公司2017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150+50=200(万元)。

  28.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2)选项B: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3)选项C: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4)选项D: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9.

  【答案】D

  【解析】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管理者的任免范围:(1)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30.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C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2)选项A: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3)选项B: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项: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张某的持股比例仅为65%,因此必须取得李某的同意;(2)选项B: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选项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无权提出异议;(4)选项D: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B: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2)选项CD: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4.

  【答案】BD

  【解析】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5.

  【答案】ABCD

  【解析】

  保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7.

  【答案】AB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者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

  【答案】CD

  【解析】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9.

  【答案】ABCD

  【解析】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10.

  【答案】AB

  【解析】

  (1)选项C: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只有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时,保证人才不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D: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债权人不申请撤销,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11.

  【答案】BC

  【解析】(1)选项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选项C: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12.

  【答案】ABD

  【解析】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3.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出口免税并退税;(2)选项BCD: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1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实行税额抵免,即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2)选项B: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3)选项C: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4)选项D: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5.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

  (1)故意不告知:不赔不退;(2)重大过失不告知:不赔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5.

  【答案】√

  6.

  【答案】√

  7.

  【答案】×

  【解析】按照最新营改增的有关规定,除融资性售后回租外,不论动产融资租赁,还是不动产融资租赁,均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8.

  【答案】√

  【解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则甲公司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80+80×50%=120(万元)。

  9.

  【答案】√

  10.

  【答案】×

  【解析】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

  【答案】

  该酒厂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下列问题:

  (1)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丢失3%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职工食堂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销货支付的运费未作进项税额抵扣,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4)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销售额的全部价款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销售果酒取得的优质费未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综上所述:

  (1)该酒厂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3%)+1.7+0.06-5×17%+0.33=14.43(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200×60%×17%+15×17%+3.51÷(1+17%)×17%=23.46(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23.46-14.43=9.03(万元)。

  2.

  【答案】

  (1)①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③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①股东大会年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本题中,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8日举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超过了6个月;②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①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7人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3.

  【答案】

  (1)乙公司无需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2)郑某应当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郑某),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3)孙某无需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孙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五、综合题

  【答案】

  (1)①甲有义务维修天花板。根据规定,出租人(甲)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天花板维修费用并减免维修期间相当于酒店住宿费用的租金。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洗衣机损坏的损失。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丙)对租赁物造成损坏的,承租人(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有权拒绝甲关于支付第二年租金的要求。根据规定,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4)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建造壁炉未取得出租人甲的同意,甲可要求其恢复原状。

  (5)乙关于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丁无权要求乙1个月内搬出。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在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丁后继续有效,在原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丁无权要求乙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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