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卷及答案三
来源 :考试网 2018-10-11
中四、简答题(本小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资料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7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25万元,出租2017年5月购置的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5万元;
(3)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支出合计10万元;
(4)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5)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
(6)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
已知: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问题1】计算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甲公司当月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31÷(1+6%)×6%=81(万元);
甲公司当月出租餐饮设备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甲公司当月出租房屋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55÷(1+11%)×11%=0.55(万元);
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1+4.25+0.55=85.8(万元)。
【问题2】计算业务(6)中甲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业务(6)中甲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1%=11(万元)。
【问题3】计算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案】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85.8-1.2-1.7-11=71.9(万元)。
【资料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甲公司将其商铺出租给乙公司开办超市,租期12年,甲公司负责在租期开始前完成消防验收。租期开始后不久,商铺屋顶漏水,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修复,甲公司一直拖延不予修复,乙公司只得自行修复。不久,当地消防局向乙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商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责令乙公司停止使用并罚款3万元。
至此,乙公司方知甲公司商铺并未完成消防验收且该商铺主体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除非重建否则无法达到消防验收标准,乙公司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乙公司修复屋顶的费用及赔偿各项损失。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长达12年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2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问题2】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屋顶的修复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屋顶的修复费用。根据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问题3】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甲公司商铺无法达到消防验收标准,乙公司无法使用该商铺营业,其合同目的明显无法实现,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资料3】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
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问题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答案】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解析】乙公司是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3】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不能以该理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问题4】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丙公司的行为属于伪造票据上的签章。伪造人丙公司虽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民法上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