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真题及答案四
来源 :考试网 2018-10-04
中【(2017年卷I)·简答题】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销售业务。2016年甲公司的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其他收入为5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2016年度甲公司实际支出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00万元。
甲公司申报缴纳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未将下列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从境内居民企业乙有限责任公司分得的股息60万元。(2)依照法律代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30万元,该基金在当年未上缴财政。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公司在确定2016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甲公司从乙有限责任公司分得的股息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本题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小于实际支出额400万元,所以甲企业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300万元。
(2)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题中已说明当年未上缴,因此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14年)·简答题】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约定的定金是20万元,但实际支付的定金是10万元,且乙公司接受了定金数额并无异议,故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有效定金数额以变更后的金额10万元为准。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转让债权给丁,并未通知丙,对丙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甲的救灾捐赠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