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真题及答案三
来源 :考试网 2018-10-03
中【(2017年)·简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不合法。根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某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处刑罚,2013年执行期满,到公司设立时2014年未逾5年,因此王某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2015年)·简答题】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要说明理由。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甲出资比例占22%,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甲代表的表决权达到十分之一以上,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没有回避表决,不符合规定。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题目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
【(2015年)·简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01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购入的一处房地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332万元。
(2)5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销售价为0.1万元。
(3)7月,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1)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1332÷(1+11%)×11%=132(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400×0.2×17%+200×0.1×17%=17(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7%+3×11%=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