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试题及答案一
来源 :考试网 2018-07-03
中五、综合题
甲公司是一家经营客运和货运两种业务的大型运输公司。
2015年1月1日,由于正值元旦客运旺季,甲公司为了提高客流量,将一没有空调的普通客车班次取消,购买了该班次车票的旅客被合并至有空调的高级客车中。甲公司以提高服务标准为由要求旅客增加差额部分的票款,该批旅客予以拒绝。当该车行驶至高速路段时,乘客张某死亡,经医院诊断鉴定为突发性心脏病死亡,张某的家人找到甲公司的负责人,要求甲公司赔偿。
2015年2月12日,正值情人节来临之际,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鲜花运输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鲜花运送至北京,运费1万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行至某段山路遭遇泥石流,鲜花全部灭失。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以鲜花灭失是因泥石流引起的,自己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但乙公司拒绝支付运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旅客拒绝支付差额部分票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应当对乘客张某的死亡进行赔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应当对鲜花全部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旅客拒绝支付差额部分票款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承运人擅自改变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P284)
(2)甲公司不应当对乘客张某的死亡进行赔偿。根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本题中,乘客张某是因突发性心脏病死亡的,是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P284)
(3)甲公司对鲜花全部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鲜花全部灭失是由泥石流(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P285)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支付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P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