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备考习题(12)
来源 :考试网 2018-06-28
中三、简答题
1、
【正确答案】 银行拒绝付款正确。因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必须承担审查义务,审查汇票的诸项背书是否连续。D背书转让时,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名称两项位置错误,导致背书不连续,故付款人必须拒绝付款。
【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拒绝付款后,G可以取得拒绝付款证明,3日内向其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行使追索权。
【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B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因为B作为背书人注明“禁止背书”的,如其后手背书转让,B对其直接被背书人C以外的其他一切后手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当事人,不负担责任。
【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只能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支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由于C是已经支付对价的善意持票人,因此A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不影响背书的效力。因为背书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不影响背书效力,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