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11)
来源 :考试网 2018-05-24
中三、判断题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
2.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并依法纳税。( )
3.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
5.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6.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
7.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8.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9.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可全额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0.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分解为两项业务,即首先视同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其次是转让资产的定价按公允价值计算。( )
11.(2017年新增)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
12.(2017年新增)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13.(2017年新增)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
14.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
15.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 )
16.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该利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7.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1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
18.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到期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