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6)
来源 :考试网 2018-05-18
中一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利润分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D、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5%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2)选项BC: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3)选项D: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乙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要求甲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限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10年后,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会决议选派甲、乙、丁组成清算组
B、股东会决议选派3名董事组成清算组
C、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D、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4、A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清算,以下人员中,不能担任清算组成员的是( )。
A、A公司股东赵某
B、证监会工作人员王某
C、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某
D、甲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李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项C);(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选项D)。
5、下列关于公司清算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且不得延长
B、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C、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D、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2)选项B: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甲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与股东乙公司签订合同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王某是股东乙公司的副董事长。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次会议须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B、董事王某对于此决议可以行使表决权
C、该项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7、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D、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试点期间,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均可以采取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优先股
B、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
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拥有表决权
D、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资产的5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试点期间,上市公司可以采取公开或者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选项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3)选项D: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不包括( )。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B、一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达5%
C、变更公司形式
D、发行优先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选项B错误);(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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