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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专项训练案例题第十四套

来源 :考试网 2017-11-22

  某汽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小汽车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支付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小汽车、小汽车轮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1998年3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小汽车50辆,取得汽车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小汽车轮胎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58.50万元。

  (3)购进各种原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0万元。

  (4)购进原材料,支付了昌华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3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公司3月份销售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3月份销售小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案例题答案]

  (1)销售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x税率=(550+5)X5%=27.75(万元)

  (2)销售小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x税率=58.50/(1十17%)x10%=5(万元)

  [解析]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550十5十58.50/(1十17%)]x17%—(70十3 x 7%)=3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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