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2
来源 :考试网 2017-09-19
中1.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为了支付乙公司货款,遂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A银行为付款人,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遂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记载“若丙公司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公司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取得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来支付货款,戊公司于2016年2月10日去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写明“已承兑,若甲公司账户资金充足,将按期足额付款”。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丙公司交付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则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B.戊不享有票据权利
C.戊不可以向丙行使追索权
D.A银行已经承兑该汇票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2)选项BC: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转让行为有效,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D: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经营者的兼职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B.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C.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D.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 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2)选项CD: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 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不得实施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合理限制性条件的是( )。
A.限制联营成员在联营之外作为独立许可人许可专利
B.禁止交易相对人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C.要求交易相对人将其改进的技术进行独占性的回授
D.对保护期已经届满或者被认定无效的知识产权继续行使权利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属于专利联营中的滥用行为。(2)附加不合理限制性条件除选项BCD外,还包括:限制交易相对人在许可协议期限届满后,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利用竞争性的商品或者技术。
4.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由国务院核准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C.《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D.《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务院备案;(2)选项C:地方政府核准;(3)选项D:省级政府核准。
7.A欠甲租金1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A以自家耕牛为甲设立抵押权。A向乙借款1万元,又以该耕牛为乙设立质权,3月1日签订质押合同,3月10日交付耕牛。该牛在乙占有期间生病,乙将牛送到丙处医治,花费医药费1000元,因乙不支付医药费丙将该牛留置,在留置期间该牛产下一头小牛,丙为母牛接生又花费500元。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担保物权实现时,甲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质权行使
B.乙对耕牛的质权自3月10日设立
C.乙的质权优先于丙的留置权行使
D.丙为母牛接生花费的500元应由甲支付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C: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 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2)选项B: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3月1日质押合同成立,3月10日质权才真正 设立。(3)选项D: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孽息,所收取的孽息应当先充抵收取慈息的费用。
8.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10辆汽车,价格100万元;甲向乙支付定金30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后乙将这10辆汽车卖给了出价更高且不知情的丙,已经交货付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B.甲有权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C.甲有权申请法院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自己
D.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且丙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2)选项B: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 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3)选项CD:如果出卖人就同一特殊动产(船 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各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该特殊动产所有权的归属按如下规则处理:交付>登记>合同。
9.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窗帘100套,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付货物,但是甲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乙无奈,遂将该批窗帘提存。提存第三天因电线短路导致存放提存物的库房失火,窗帘全部灭失。第五天乙找甲索要货款并主张由甲支付提存费用,甲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窗帘毁损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B.提存费用应由乙承担
C.甲有权拒绝支付价款
D.如果甲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乙所有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1)选项A:根据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B:提存期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选项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乙)在其提存的范围内已经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甲)应支付价款。(4)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 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10.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为22%。借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双方约定将220万元的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借款期限仍为1年,年利率仍为22%。2016年1月1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本息合计1488.4万元。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乙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为22%合法
B.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将220万元的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C.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清偿本息合计1488.4万元
D.乙公司最多只能要求甲公司清偿本息合计1480万元
【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 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 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案中,甲公司最初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借款期间为2年,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 期间的利息之和为480万元(1000×24%×2),因此,甲公司只需向乙公司支付本息1480万元。对超过的8.4万元,乙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