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3
来源 :考试网 2017-08-14
中一、单项选择题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分别是( )( )。
A、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B、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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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知识点进行考核】
2、根据《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是背书行为的一项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对其后手以后的当事人承担票据责任,即可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背书。根据《票据法》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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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汇票背书的形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3、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构成票据质押
B、构成票据质押
C、构成票据抵押
D、票据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此外,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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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汇票的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知识点进行考核】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
A、出票日期
B、出票人签章
C、付款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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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支票的出票”知识点进行考核】
5、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承担过错责任之后,关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可以
B、可以
C、视情况而定
D、反担保人有过错才可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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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承诺的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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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承诺的生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7、质押合同双方订立合同的形式是( )。
A、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
B、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C、应当以口头形式订立
D、口头书面都可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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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质押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质给乙,担保乙与丙之间的债务。当债权到期时,丙无力偿还乙的钱,于是乙按照合同约定将甲的摩托车变卖,将该价款优先受偿。此时( )。
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
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
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丙追偿
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为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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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质权的实现”知识点进行考核】
9、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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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某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取得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3920
B、3940
C、3980
D、400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20=3980(万元)。
【重温知识】 立即学习该知识点
【该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