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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题库经济法考前必做试题及答案(15)

来源 :考试网 2017-07-04

  21.甲、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5:5,合伙企业事务由甲来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按3:7的比例分配损益

  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

  C.按6:4的比例分配损益

  D.利润按3:7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乙承担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本题选项D的说法错误。

  22.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进项税额的抵扣。根据规定,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都是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总货款为50万元,货到付款,甲企业最迟于6月底之前发货。5月份,甲企业在报纸上得知乙企业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财产的消息,并通知了乙企业,为此,甲企业未向乙企业按时供货,甲企业的行为属于()。

  A.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B.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C.与乙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D.甲企业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24.保险事故发生后,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不包括()。

  A.投保人

  B.受益人

  C.保险人

  D.被保险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2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是()。

  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B.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6.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财产中,不得用于抵押的是()。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B.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C.土地所有权

  D.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得用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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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某普通合伙企业2012年成立,张某于2013年提出入伙,如果原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某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张某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入伙后,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新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进口机器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200万元,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20%,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境内运输费用0.2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则本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为()万元。

  A.28.5

  B.40.8

  C.18.69

  D.18.68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进口关税=200*20%=40(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200+40)*17%=40.8(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350*17%-40.8-0.2*11%=18.68(万元)。

  29.对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副经理

  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

  D.国有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依法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依法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向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参股公司提出董事、监事人选,不能直接任免。

  30.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质押背书。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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