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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特训题(二)

来源 :考试网 2017-02-13

  参考答案:

  1. 【答案】 D

  【解析】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不足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知识点】 其他

  2. 【答案】 D

  【解析】

  选项CD: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

  【知识点】 其他

  3. 【答案】 C

  【解析】

  选项C: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200天。

  【知识点】 其他

  4. 【答案】 D

  【解析】

  选项D:中资企业办理境内借款接受境外担保的,应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中资企业可在外汇局核定的额度内直接签订担保合同。

  【知识点】 其他

  5. 【答案】 B

  【解析】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只是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注意选项AB的区别。

  【知识点】 其他

  6. 【答案】 D

  【解析】

  境外企业转让国有资产,导致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资委审核同意。

  【知识点】 其他

  7.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2)选项B: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知识点】 其他

  8.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选项BC: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知识点】 其他

  9.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对企业暂无保留必要的担保财产,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同意,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知识点】 其他

  10. 【答案】 C

  【解析】

  选项C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知识点】 其他

  11.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属于合格投资者;(2)选项B: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才属于合格投资者;(3)选项CD: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属于合格投资者。

  【知识点】 其他

  12. 【答案】 D

  【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知识点】 其他

  13.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知识点】 其他

  14.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知识点】 其他

  15.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须退伙。

  【知识点】 其他

  16. 【答案】 B

  【解析】

  (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知识点】 其他

  17.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知识点】 其他

  18.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2)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3)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4)选项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在本题中,“租金”和“货款”分属两个不同的合同。

  【知识点】 其他

  19.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点】 其他

  20. 【答案】 D

  【解析】

  选项D: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知识点】 其他

  21. 【答案】 C

  【解析】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本题中,乙公司办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以该层楼向丙银行设定抵押,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知识点】 其他

  22. 【答案】 B

  【解析】

  (1)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2)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知识点】 其他

  23.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8万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2万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2)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选项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选项D: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中断。

  【知识点】 其他

  24.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D:属于事件;(2)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知识点】 其他

  25.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我国宪法不仅包括《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如《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2)选项B:法律是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3)选项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具体社会关系的规 范性法律文件,称为一般法律。(4)选项D: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知识点】 其他

  26.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D:属于事实行为。(2)选项C:属于事件。

  【知识点】 其他

  27.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B:所附期限一定会到来,但是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明天是否下雨并不确定)。(2)选项CD: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只有明天下雨该合同才能生效。

  【知识点】 其他

  28.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无权代理的情形包括: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②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题中,乙购买1吨大米的行为是有权 代理,但是,乙私自购买1吨绿豆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中超越代理权的行为。(2)选项CD: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 连带责任。

  【知识点】 其他

  29. 【答案】 D

  【解析】

  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①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②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 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1)选项A:房屋与窗户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因为窗户不具有物理独立性,只是房屋的组成部分。 (2)选项B:鞋子与袜子均具有独立的经济用途,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3)选项C:衣服与拉链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因为拉链不具有物理独立性,而衣 服没有了拉链其本身的价值也得不到体现,所以拉链只是衣服的组成部分。

  【知识点】 其他

  30.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无特殊及例外规定的情形下)。(2)选项B:乙无权处分,丙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并且乙已经向丙交付了电脑,所 以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所有权。(3)选项CD:由于甲已经丧失了该电脑的所有权,甲无权请求丙返还电脑;但是甲有权要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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