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题库《经济法》摸底测试五
来源 :考试网 2016-08-06
中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31.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制度。根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再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32.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劳务中,按照开发或完成的进度确认收入实现的有()。
A.广告制作费
B.安装费
C.服务费
D.软件费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3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因故未成立,相关债权人的请求权利中正确的有()。
A.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债权人只能请求部分有过错的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债权人必须请求全体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成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根据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34.下列关于投资资产成本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B.以无形资产支付取得的投资资产,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成本
C.以自产货物支付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自产货物的最高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D.以外购的货物支付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货物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投资资产成本的有关规定。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5.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A.出资额为15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
B.未弥补的亏损为35万元
C.4名董事提议召开
D.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会议由以下人员提议召开:(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1/3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选项B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本题中设立了监事会,则选项D应当是“监事会”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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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甲上市公司在2013年时准备增选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郭大某,为在甲公司附属企业中担任技术工作的郭某的亲姐姐
B.田小某,为在持有甲公司8%股份的乙公司担任经理的田某的亲妹妹
C.孙小某,为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自然人孙某的亲妹妹
D.李小某,为持有甲公司股份排名第五的丙公司财务人员李某的女儿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亲姐姐属于主要社会关系,因此选项A不得担任;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项B并非是《指导意见》中所说的“直系亲属”,因此是可以担任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是可以担任的,选项D中的“女儿”是不能担任的。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37.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决定一年后公开发行股票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根据规定,(1)公开发行股票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选项A错误。(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因此选项B正确。(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因此选项C正确。(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因此选项D正确。
38.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39.张某将自己的手机先后与甲、乙、丙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一般情况下,张某与甲、乙、丙签订的3个买卖合同均有效
B.如果张某已经将手机交给丙,丙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自己
C.如果手机还在张某手中,最先付款的乙可以请求张某交付手机
D.如果手机还在张某手中,且甲、乙、丙均未付款,则最先订立合同的甲可以请求张某交付手机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0.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下列服务属于广播影视服务的有()。
A.策划体育节日
B.电影的字幕制作
C.广告服务
D.委托电视台发行新拍的电视剧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营改增的广播影视服务。选项C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4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娱乐城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饮料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混合销售。选项A不属于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兼营行为;选项B销售汽车,并提供修理服务均属于应征增值税的项目,不属于混合销售。选项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4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下列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A.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
B.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
C.公司增资、减资的决议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代理中,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则()。
A.票据代理无效
B.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C.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被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D.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代理。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44.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某拖欠银行巨额贷款,但是他不但不积极经营企业还贷,还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当银行起诉后,李某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为由,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存在违法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B.可以依法由法院否认该公司的人格
C.李某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是典型的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选项A正确;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认了,因为有人格的主体责任是独立的,选项B正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
4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相关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D.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以及事务的执行。(1)根据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不必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变更经营范围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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