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巩固练习题2
来源 :考试网 2016-02-06
中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精品班:从零学起,全程规划,一次通关最佳方案。精品班包括基础学习班、强化提高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四个小班次(冲刺串讲班又涵盖考点串讲、模考点评和考前串讲);购精品班赠送零基础班、预习班、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和《机考操作及应试技巧》;购买>> 网课学员再购移动班享7折。 购买>>
2016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宝典:辅导软件收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历年考试真题、考前冲刺、复习试题集,试题辅导软件囊括了目前所有的最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证券投资、营运资金、筹资方式、收益分配、财务预算、公司法律制度、票据、合同 、证券、相关财政法律制度,并提供专业级的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解题方法、答题技巧、考试要点精解。通过全面、针对性强的强化考试辅导训练、考前培训,提高您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应试能力,辅导您考试成功。
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快速联系通道。咨询电话:4000-525-585!
13.下列各项中,合同尚未成立的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到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1日到达甲,甲即时通知乙该承诺有效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2)选项B: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3)选项C: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14.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
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
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完全可以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孙、李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对赵单独执行的某一合伙事务有异议,钱、孙、李均可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钱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选项C: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4)选项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1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
B.合伙企业
C.社会团体
D.民办非企业单位
答案: B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A.股东名册的记载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答案: C
解析: 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具有约束力,名义股东不得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等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18.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共同特点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二者的中外投资者均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B.二者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C.二者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外投资各方实缴的出资额之和
D.二者均由中外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不论是合营企业还是合作企业,其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投资者只能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2)选项B: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3)选项C:虽然未取消对该两类企业的验资要求,但该两类企业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外投资者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4)选项D:合营企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作企业按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损益分配。
1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消费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增值税
答案: D
解析: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价外税)、“企业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
20.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冻结措施的是()。
A.审计机关
B.反垄断执法机构
C.税务机关
D.财政部门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D:仅享有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权限;(2)选项C: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储蓄存款。
2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是()。
A.公司副经理发生变动
B.公司30%的监事发生变动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D.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C: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2)选项D: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属于重大事件。
22.在乙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下列有关该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出租方有权要求甲承担合同责任
B.出租方有权要求甲和乙公司连带承担合同责任
C.除非乙公司确认该合同,否则出租方无权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D.由于该合同以甲个人名义签订,出租方只能要求甲承担合同责任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CD: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乙公司自筹办阶段一直使用该房屋,属于实际享有合同权利的情形,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3)选项B:按照上述解析,出租方要么找甲,要么找乙公司,并不存在连带承担合同责任的规定。
23.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4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4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4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
答案: C
解析: (1)选项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2)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4.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向A银行借款,要求乙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有关该事项的审批,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该事项应当经乙公司董事会批准
B.该事项应当经乙公司股东会批准
C.如果乙公司章程允许,该事项可以由董事会直接审批
D.如果乙公司章程允许,该事项可以由总经理直接决定
答案: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这是一个法定要求,不允许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25.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采取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电视机100台,零售单价5850元;同时送出100台豆浆机,甲商场同类豆浆机零售单价585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商场上述业务应当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109395
B.93500
C.99450
D.85000
答案: B
解析: (1)购进的货物用于赠送,应当视同销售货物;(2)零售价是含税价,应当先进行价税分离。在本题中,甲商场相关业务应当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0+585)/(1+17%)*100*17%=9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