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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营口市财政局 2019-04-08

  一、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是那些?

  答: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户籍在我市的待业人员及所就读学校坐落在营口地区的在校学生。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起始时间?

  答: 本次信息采集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2019年6月15日结束,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另行通知。

  三、职称证或会计证在营口考的,但是现在不在营口工作,需要在营口信息采集吗?

  答:本次采集根据财政部的属地管理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四、进行信息填报采集时,对浏览器有哪些要求?

  答: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谷歌,火狐,360 极速 浏览器(极速模式),IE9 内核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即可。

  五、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答: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 相应的数据,会计人员补充缺少的信息后,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

  六、工作证明模板,可以自己进行修改,删减嘛?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单位盖章后上传。

  七、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吗?

  答:是的。根据财政部属地管理要求,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层次标准。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后续财政部门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如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信息,否则不能读取。如果不上传工作证明,系统就将其作为待业人员或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处理。

  八、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还可以直接修改吗?

  答:不可以。如果信息采集过程中填写信息有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果已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了,请会计人员登录辽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信息变更。

  九、附件上传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所有上传的附件图片,必须清晰,且必须使用原件拍照的图片,不可以用复印件,否则审核不通过。

  2. 证件图片是指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图片,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如证件类型选择护照,则上传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页图片。

  3.上传学历和学位时,两张证件图片用拼图软件拼在一张图上传,否则系统默认后一张图片。

  十、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可以吗?

  答:证件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可以使用生活照。支持jpg、jpeg、png格式,不大于100k,如果照片上传不符合规范,请在上传照片页面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后上传,照片处理工具上有具体操作说明。

  十一、 信息提交后怎样才算完成信息采集?

  答:登录辽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进度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请退出后重新登陆”即为完成本次信息采集。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则审核状态为“不通过”,请会计人员根据下方驳回具体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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