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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1.3.20)

来源 :考试网 2021-03-20

  1[.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依法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解析]正确答案为BD。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

  2[.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全体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正确答案为AC。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故选项A正确;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属于董事会职权,故选项B错误;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职权,且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故选项C正确;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故选项D错误。

  3[.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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