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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1.1.16)

来源 :考试网 2021-01-16

  1.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有(  )。

  A.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B.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C.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D.因投保人未按规定支付保费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一年后投保人方才补交保费

  【答案】BC

  【解析】选项A:“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包括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选项D: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48岁的王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5岁,而该类保险对被保险人限制在50岁。关于保险公司的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D.保险公司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答案】CD

  【解析】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但若投保人为此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交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BCD

  【解析】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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