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1.1.13)
来源 :考试网 2021-01-13
中甲、乙、丙三人准备注册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拟定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有:
(1)合伙企业名称为“××普通合伙企业”;
(2)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没有责任的合伙人对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当盈利达到10万元时再建立执业风险基金。
要求:分析该合伙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伙企业名称为“××普通合伙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没有责任的合伙人对外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3)当盈利达到10万元时再建立执业风险基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