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0.8.7)
来源 :考试网 2020-08-07
中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1)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公司按照每件40元确认了新型洗涤剂的销售收入,按照每瓶10元确认了洗洁精的销售收入。
(2)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
(3)5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税额78万元(已抵扣),公司按照5年直线法计提了折旧。该设备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税法规定计算折旧的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
(4)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计税基础为5000万元,评估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评估增值3000万元计入了当期收益。
(5)向环保部门支付罚款5万元,支付诉讼费1万元。
(6)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3)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费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多少?
(4)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5)甲公司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并分别说明理由。
(6)甲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并说明理由。
【案例答案】
(1)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不正确。根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在本题中,甲公司应确认每件洗涤剂销售收入=40×40÷(40+10)=32(元),确认每瓶洗洁精销售收入=40×10÷(40+10)=8(元)。
(2)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42-2)×75%=30(万元)。
(3)甲公司计提的折旧金额=600÷5×(7÷12)=7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600÷10×(7÷12)=3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5=35(万元)。
(4)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3000万元,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向环保部门支付的罚款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支付的诉讼费1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6)甲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