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0.5.25)
来源 :考试网 2020-05-25
中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ABC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B.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C.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D.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