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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12.20)

来源 :考试网 2019-12-20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5年   B.2年

  C.1年   D.20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履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例题·多选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声称发生保险事故,并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 )。

  A.有权拒绝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B.应当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加倍收取保险费

  C.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D.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有( )。

  A.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放弃行为无效

  C.因被保险人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D.即使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制度。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选项D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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