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5.31)
来源 :考试网 2019-05-31
中【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根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错误。
【2017年卷1·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李某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因此本题是附条件,不是附期限。
【2018年卷2·单选题】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 )。
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不属于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选项AB:期限必然会到来,条件不一定会成就。赵某年内不一定结婚,所以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选项CD: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孙某与赵某之间的约定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属于多方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