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导航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2.23)

来源 :考试网 2019-02-23

  1、张某与王某签订销售100台电视机的合同,但当张某向王某交付时,王某以电视机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张某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电视机

  B、电视机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王某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王某不领取电视机,则归张某所有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选项A正确。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选项B错误。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C正确。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选项D错误。

  2、下列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有(  )。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2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1年,但2年后乙放弃对甲的债权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后被乞丐拿走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选项A是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选项B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选项C是债权人免除债务。选项D乙拒绝受领,甲不能放在门外,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标的物的安全。这样标的物被他人偷走,最后只能视为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

  A、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B、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人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2)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选项AB不是法定解除的情形,不应该选。选项CD是法定解除的情形,当选。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