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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8.10.19)

来源 :考试网 2018-10-19

  1.老张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表示将赠与老李 2 万元,并当场支付老李 4000 元;同年 3 月14 日,老李将老张的儿子小张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可以撤销对老李的赠与

  B.小张有权撤销其父对老李的赠与

  C.老张无权要求老李返还已支付的 4000 元

  D.如果老张行使撤销权,应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之前行使

  答案:A

  【解析】(1)选项 ABC: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赠与人(老张)可以行使撤销权(已付的 4000 元可要求返还,未付的 16000 元不再支付);(2)选项 D: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2017 年 3 月 14 日)起 1 年内行使。

  2.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

  A.12

  B.24

  C.36

  D.48

  答案:C

  【解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B.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D.在要约收购期内,收购人可以同时采取其他方式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答案:D

  【解析】选项 D: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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