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8.8.27)
来源 :考试网 2018-08-27
中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本题中BCD选项均以否定合同为前提,违背了上述规定,故本题只有选项A正确。
2、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二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
A、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B、全部利润的40%按3:1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甲、乙、丙经营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A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应当是( )。
A、如果A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承担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A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无效,甲向A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C、无论A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有效,合伙企业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A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无效,乙向A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是乙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同乙对合伙企业的赔偿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处理,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