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8.4.25)
来源 :考试网 2018-04-25
中1、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的法律行为。
A.附生效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生效期限
D.附解除期限
【答案】B
【答案解析】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一定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一定期间为( )。
A.最后6个月
B.最后9个月
C.最后1年
D.最后2年
【答案】A
【答案解析】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