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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来源 :宜春市财政局 2020-08-19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春考区考试举行期间有关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级、中级、高级)宜春考区的考试,即将于8月29日至9月1日(初级)和9月5日至6日(中、高级)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做好考试举行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和人员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个人健康管理

  1.考生考前14天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保持“两点一线”的作息轨迹,不随意串门、会客,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2.考生在考前14天必须申领“赣通码”,如实登记个人健康信息,并在进入考点前提交工作人员审核。

  3.考生近14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赴考时无症状)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其中有境外或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健康申明和安全承诺。考生及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健康情况作出承诺,填写并上交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二)考试期间防控要求

  1.考生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大楼大门口排队进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及相关证明资料等。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在进入考场大楼大门时,考生应自行佩戴口罩。如有健康码扫码为红码,不戴口罩的,禁止进入考场;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的考生直接劝离,并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应急隔离室,通知专业防疫医务人员对考生进行流调和体温复测,对其初步复核、甄别和处置。

  3.在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确认。

  4.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丟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

  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5.在考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对考生开展一次体温监测并做好健康巡查,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应急隔离室,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考生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考生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7.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三)特别提醒

  考生应及时掌握本人考前14天所有旅居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或是否有本土病例发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宜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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