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南京市财政局 2021-10-29
中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南京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性会计类江苏考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14号)精神,现将南京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苏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以及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2.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3.考前28日内,有境外(除澳门外)旅居史;
4.考前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5.考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有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考生参加考试的必 备条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一份,考生签字);
5.苏康码无异常;
6.行程卡无异常;
7.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突然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时间不补。
3.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及时离开考点。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最 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www.njcz.gov.cn/njsczj/202110/t20211029_3173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