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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财政局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充事项说明

来源 :扬州市财政局 2018-03-09

扬州市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事项说明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2、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工作单位在扬州市的考生方可在本市报名。报名条件按照《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要求执行。

  (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及审核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区域选择报名点,照片按系统要求自行上传白底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现场审核不能通过。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至28日,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9日。扬州报名点及现场审核点如下:

  (一)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广陵区财政局一楼大厅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7340204

  (二)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7962163

  (三)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五楼507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7862273

  (四)江都区

  仙女镇工农路19号江都区商业学校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6861074

  (五)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3434700、83435396

  (六)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2楼204室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4616752

  (七)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88236925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必须本人到场,审核资料全部为原件。

  (二)审核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考生信息表

  “考生信息表”填写要求

  请考生真实填写“何时从事会计工作”和“会计年限”,要求会计岗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签名,“单位盖章处”盖单位行政章,“承诺书”本人签名。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提供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盖章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6、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7、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在2018年3月31日前网上自行交费。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28日,持考生报名回执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内到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四号楼201室)开具收据,联系电话:15805275033,逾期不予办理。

  五、现场报名

  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标准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30KB,像素>=300*215)、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从事会计年限证明(会计岗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单位行政章)材料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盖章, 于2018年3月23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扬州财会服务中心(扬子江路471号105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咨询电话:87365377。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报考。

  六、发证

  证书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届时在市财政局网站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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