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知
来源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03-13
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知
在哈尔滨市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办理流程:
一、未入库人员、所属区域发生变化的已入库人员按以下步骤办理信息采集:
(一)网上预约:登录网站“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选择单位所属行政区域。
1、注册账号(已入库人员直接登录即可)。
2、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一寸白底彩色)。
3、预约现场审核日期 。
4、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基本信息表 。
(二)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黑龙江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填报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单位人事章)。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珠算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高端会计人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
现场审核应由本人办理,或由单位集中办理。单位集中办理的,应持上述材料、单位介绍信、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应注明代办人和采集人员姓名。
5.现场审核完成,周四后可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个人信息。
现场审核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电话:0451-58592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有意向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提前办理完成信息采集,方能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市、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流程和要求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二、已入库人员,除行政区域外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直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财政部门变更信息,不需网上办理。详见本网站“会计人员信息变更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