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财政局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9-02-13
中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辛集市考区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31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18--22日、25--3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1日。
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需索取缴费票据,报名结束后15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地址:辛集市西华路147号)办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基本情况、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三、报名网址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2017以前年度从事会计工作的应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底前。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市报名审核。不接受在外省或外市工作的会计人员报名。
五、现场审核需携带资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如下材料到报名点接受验审:
1、2018年度在河北省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且今年继续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
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直接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即可。
2、2018年度在辛集报名点报名参加全国中级资格考试未合格且今年继续在我市报名考试的考生:
提供:《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2018年中级资格准考证》即可。
3、2019年初次到辛集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需提供:
⑴、《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⑵、报名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审核:需要查看辛集市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外籍人员在辛集市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连续半年的会计工作原始档案记录。
⑶、会计工作年限:
1、2016年及以前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查看当年从事会计工作使用过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及以后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提供《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⑷、学历:
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并且国家教育管理机构互联网能够查证。年度较远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档案或政府档案机构加盖公章复印件。
六、审核地址
现场审核地址为: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辛集市西华北路147号,联系电话:0311—83222394。
七、其它事项
因受辛集市考点考场规模限制,如遇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考辛集市考点人数超过限度,省考试管理部门将通过微机随机抽取部分考生到周边地市考点安排考试,选择辛集市考点的考生以考前准考证规定的考试地点为准,请各位考生特别注意考试地点的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其它未尽事项,请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详细查阅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考试通知。
附件: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辛集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