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后报名资格审核问题解答
来源 :广西财政厅 2020-10-19
中1.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具体如何安排?
答: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三个考试科目成绩(包括2019年度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6日起到2020年11月17日前的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即考后报名资格审核点,区本级考区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是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各设区市考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2.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同时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报名时需具备的学历或学位,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哪些具体资料?
答: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如下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丢失,可按网上提供的格式填写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3)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地点。
4.怎样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各个学历及相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简易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是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
(1)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
(2)本科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
(3)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
(4)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
(5)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则只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
二是依据工作单位出示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文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的规定,报考人员的会计工作年限不包括其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时间。
5.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什么学位?
根据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6.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应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供经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7.毕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以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
8.国外学历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提供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
9.对伪造学历、资格证书等虚假证明材料如何处理?
答:按照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的规定,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同时在网上公布并通报单位。
10.报名信息表丢失或者忘记打印怎么办?
答:可按照考后资格审核通知中的空白表格进行填写,填写内容请根据当前个人真实信息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用章(工程类公司总部不在广西的可盖广西项目部章)。
11.考生如何查询所报考区和报名点名称?
答:考生可以在考后资格审核通知中查询考试所在地当地财政局电话进行咨询,其中在南宁市考试的考生,考试学校在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和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的考生对应考区是区本级,其余南宁市的考点学校考区请填写南宁市考区。
12.广西各考区考生能跨考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吗?
答:目前广西各考区不能跨考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13.中级审核时工作单位已经进行变动后考生信息表如何盖章?
答:盖章可以盖现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用章(工程类公司总部不在广西的可盖广西项目部章)。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