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肇庆市中级会计师考后复核时间及材料
来源 :肇庆市财政局 2020-11-04
中关于肇庆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报名点和广大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 16号)规定,现将我市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合格人员名单。
(一)符合复核对象的中级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各县(市、区)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复核资料,于11月18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审核人员统计表报肇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符合复核对象的高级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工作日),到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四楼402室会计科提交复核资料。
(三)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附件4)。
(四)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附件5)。
(五)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
三、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粵财会[2020] 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四、复核资料。
(一)《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可登录以下网址中级: htp://kzp.mof.gov cn:81ksbm/usercxbmb20229.jsp;高级:ht:/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g29.sp。进行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原件1份(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2) ,收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审计、经济、统计中级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委托他人送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领取证书。
(一)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 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点击“发证通知”)。
咨询电话:0758-2271231
附件1:肇庆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xlsx
附件4:肇庆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332人).xls
附件5:肇庆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3人).xls
肇庆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