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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直中级会计师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来源 :考试网 2017-04-10

  根据“2017年广东省直中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可知:2017年广东省直中级会计师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复核

  省直考区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3)。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考生信息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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