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章节辅导:第五章
来源 :考试网 2018-12-04
中第二节 长期股权的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一)“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权益法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时点)
——损益调整(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提示】
(1)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在确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
(2)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吿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提示】
( 1)商誉 =合并成本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实际上是商誉,而商誉与整体有关,不能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只能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二)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3. 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销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图示如下: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方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而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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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时,应考虑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内部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假定不考虑所得税):
项目 |
投资时点被投资方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内部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存货 |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投资时点存货公允价值 -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 【提示】不需要区分交易发生当期或后续期间 |
①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存货内部交易售价-存货账面价值)×( 1-当期出售比例) |
存货 |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投资时点存货公允价值 -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 【提示】不需要区分交易发生当期或后续期间 |
②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存货内部交易售价-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即上期尚未出售部分,在本期出售) |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以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为例 |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公允价值 /尚可使用年限 -资产原价 /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或: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公允价值 -资产账面价值) /尚可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提示】不需要区分交易发生当期或后续期间 |
①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售价 -资产账面价值) +(资产售价 -资产账面价值)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以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为例 |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公允价值 /尚可使用年限 -资产原价 /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或: 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公允价值 -资产账面价值) /尚可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提示】不需要区分交易发生当期或后续期间 |
②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 =被投资方当期实现净利润 +(资产售价 -资产账面价值)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数 /12) 【提示】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金额是通过在以后期间计提折旧予以实现的,所以在内部交易的以后期间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应的折旧(或摊销)的金额应调整增加后续期间的净利润 |
股权投资转换涉及六种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 +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