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会计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笔记串讲: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来源 :考试网 2017-03-16
中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说明】调整事项的特点:首先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其次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调整事项产生的调整分录的作用为:未经审计的报表数调整为审定数。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的共同点在于对于会计报表都具有重大影响,不同点在于调整事项的起因发生在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之前,非调整事项的起因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即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内发生的新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
以下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例17-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7年11月份供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 000万元,该诉讼案件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确认了40 0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将该项赔款反映在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乙公司未确认应收赔偿款。2008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50 0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假定甲、乙两公司均于20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本例中,2008年2月7日法院的判决证实了甲、乙两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分别存在现时义务和获赔权利,因此都应按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记录支付的赔偿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 000
借:预计负债 4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40 000
借:其他应付款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注:财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涉及现金收支项目,均不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和现金流量表各项目数字。本例中,虽然已经支付了赔偿款,但在调整会计报表相关数字时,只需调整上述第一笔和第二笔分录,第三笔分录作为2008年的会计事项处理。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 000×33%) 13 2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2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3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 200
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2 3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3 200×10%) 2 320
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财务报表略)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3 200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项目50 00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40 00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2 320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0 880万元。
利润表项目的调整:调增营业外支出10 0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3 200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调减净利润23 200万元,调减提取盈余公积2 320万元。
调整2008年2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的年初数(资产负债表略):甲公司在编制2008年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时,按照调整前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除了调整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2008年2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按照2007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解析】题中甲公司不再上诉,表明或有事项变为肯定事项,甲公司的确认的预计负债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40000万元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已经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3200万元。在2008年2月7日,甲乙双方对法院判决无异议,并支付了赔偿款,表明会计与税法已无差异,所以对原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予调整。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预计了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没有扣除法院判决并已支付的赔偿款50000万元),所以调整分录中还应该调整甲公司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500(50000×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00
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即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的应交所得税进行调整,会计分录为:借记(或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截至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并未对应交所得税进行预计(可以理解为在2007年12月31预计的应交所得税为零) ,则资产负债表日后应确认实际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引申:假设本例改为一审判决后,甲公司不服,继续上诉,则或有事项不能确认为肯定事项,并且甲公司应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调整预计负债并确认递延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000
贷:预计负债 10 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33%) 3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00
【小结】
1、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对照如下: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重要差错更正 |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
账务处理原理 |
三者处理原理一致:①把原来的冲销了;②按照新的做;③把①、②摞到一起,相同的销掉;④损益类科目都要换成“利润分配”或者“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类科目保持不变;⑤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 ||
损益类调整的会计科目 |
利润分配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对报表的调整 |
调整变更当期报表的年初数、同期数 |
调整报告期报表的年初数、同期数 |
调整报告期未审数 |
调整后的目标 |
报表前后期具有可比性 |
报表前后期具有可比性 |
报告期报表的可靠性 |
其他 |
前期报表已经报出 |
前期报表已经报出 |
在编制报告期报表 |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这一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的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这种舞弊或差错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数字(调整报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的期末数、本期数的同时,也要调整年初数、同期数),调整报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的年初数、同期数与前期重要差错更正的解题思路是一致的。
若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的资产已经按暂估金额等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证据,可以进一步确定该资产的成本,则应该对已入账的资产成本进行调整。
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或报告中期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也包括以前期间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