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 :考试网 2016-05-10
中2016年会计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与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3.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计量模式,一是成本模式,二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确认
1.总的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即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这点上与普通资产的核算标准相同。
2.不同取得渠道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构成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按买价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则上也是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符合其他相关准则规定的按照相应的准则规定予以确定。比如债务重组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就应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来处理。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①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②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③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如果处置组是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那么处置组应包括商誉。
3.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首先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公允处置净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账面价值高于公允处置净额应按其其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如果账面价值低于公允处置净额则不作处理;
4.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5.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6.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7.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报表列示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由非流动资产重分类为流动资产列示。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一)投资性房地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取得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
2.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该确认条件与企业的一般资产的确认条件相同,并无特别之处。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时点:
1.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以租赁开始日为确认日;
2.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以企业管理当局就该事项作出正式书面决议的日期。
3.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企业将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