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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实务》分录及公式:持有至到期投资

来源 :考试网 2016-08-03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见“应收账款”科目。

  3.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4.已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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