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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潼南区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潼南区财政局 2017-06-17

  2016年潼南区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4号)精神,2016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领回,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从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提供委托书,领取时需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地址:潼南区财政局企财科(十楼1001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4576509(节假日除外)

  潼南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6日

  >>2016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办理通知汇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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