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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局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 :安徽省财政局 2021-01-25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2021年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我省2021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继续实行“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七)2021年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完成报名缴费,视同报考人员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月20日前,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会考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 3月31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9日,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3. 8月10日前,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考办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 9月1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5. 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市会考机构按规定要求及时上传考试数据,确保上传数据完整。

  6. 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中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会考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7.11月20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及审核情况书面报告。

  8.11月25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会考机构应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力度,扩大中级资格考试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各市会考机构应于考试开始前2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会考机构应在全国会计考办发布考试成绩后,及时发布本地区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后续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会计考办将视情况对各市发证审核情况进行抽检。

  (四)各市会考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czt.ah.gov.cn/czdt/tzgg/14556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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